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坚持全面考查,科学选拔的原则。在对考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查的基础上,重点考察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能力、实践能力、科研潜质等综合素质。学术学位重点考察专业能力、创新能力和科研潜力,专业学位重点考察专业能力、实践能力和应用能力等。
(三)坚持客观评价的原则。专业能力考核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考核成绩原则上应量化或有明确的等次结果。
(四)坚持差额复试、择优录取、确保生源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申请条件
(一)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二)在目前就读学校获得教育部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以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推荐高校公示和教育部备案的申请无效。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四)品行表现优良,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学术不端行为。
(五)外语语种须符合所报考专业统考科目外语语种要求。
(六)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育锻炼标准。
三、接收专业
学院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专业: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代码:081203)、软件工程(专业代码:085405)。
四、申请程序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
五、复试及拟录取
(一)我院通过对考生信息进行审查、评议,确定复试名单,并直接在“推免服务系统”内向考生发送复试时间、地点等有关通知。同意参加我院复试的考生,学院将通知复试的具体安排,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接受复试”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
(二)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和综合面试(含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综合素质和外语听说能力,内容包含: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专业理论知识和运用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创新精神和科研潜力、人文素养、举止礼仪、外语听说能力、心理素质及身体健康情况等。
(三)考生在复试报到前需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身份证正反面,学生证有本人信息和注册情况页):
2.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或成绩专用章:
3.其他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专业英语考试成绩单、司法考试资格证等其他证明本人素质和能力的证件材料和学院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
(四)体检要求。体检安排在考生入学报到期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要求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
(五)拟录取。学院对复试合格者进行审核并确定拟录取名单,由我院在“推免服务系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进行确认后即完成录取: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待录取”视为主动放弃待录取,不再进行补录。
(六)信息公布和公示制度
1.学院提前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2.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复试成绩等信息)须在网上进行公示:
3.拟录取名单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六、其他说明
(一)集体决策制度。在专家组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的基础上,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对结果负责。
(二)巡查和监察制度。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督查工作组,对硕士研究生招生进行全过程巡查。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三)申诉复议制度。为保障考生申诉渠道的畅通,考生可在公示期内向研究生学院提出异议或申诉。研究生学院申诉邮箱:hkdyzb@usth.edu.cn。
(四)考生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违反招生规定,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五)工作人员在招生过程中违规违纪,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联系方式
地址:黑龙江哈尔滨市松北区浦源路2468号碳谷大厦西区705室
邮编:150022
电话:0451-88036180
邮箱:zhuliang@usth.edu.cn
联系人:朱老师